税务发票等多联式票据遗失处理办法
1. 提供原票据其他联次(存根联或记账联)复印件并加盖开具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作为报销凭证。如果遗失的票据只有一联,开具单位可在“发票在线系统”查询打印该发票信息,盖章后亦可作为报销凭证。
2. 提交票据遗失情况说明,包括票据遗失原因、改进措施、不重复报销的说明,以及承担发票遗失造成的后续经济责任、法律责任的承诺。